1、 嚴格執行吊車各項操作規程。
2、 使用前先閱讀產品使用說明書準備檢查工作
2.1 行車吊鉤掛上電磁盤,用扳手擰緊電纜各個連接點及電纜連接器,否則不允許使用。
2 .2 合上吊車總電源。
2.3 合上電磁吊電控柜內各個電源空氣開關。
2.4 檢查電控柜內儀表指示讀數與說明書一至。
2.4.1 整流柜上“交流電源” (“直流電源”燈亮。充電柜上“交流電源”充電電壓表指示245V,充電電流0.1~15A。僅限停電保磁)燈亮。
2.5 檢查駕駛室各儀表指示。
2.5.1 直流電壓表指示220V,直流電流表指示應為電磁鐵額定值。
2.6 以上操作及檢查無誤后,方可進行使用。
3、 正常吊運。
3.1 操作吊車,為使吊運平穩將電磁盤放在被吸物中間對稱位置。
3.2 將操作開關置于“吸料”處,5秒鐘后直流電流上升至最大值,鋼材被充分磁化,方可提升主鉤,其吸料電流應為接近電磁鐵額定值.
3.3 將被吸物置于目的地,操作開關置于“放料”處,3秒鐘后直流電流表指示為零,方可提升主鉤.
4、 安全操作流程
操作員啟動起重機將電磁盤,吸料時應先將吸盤放至鋼板上才能按吸料鍵,不允許先按吸料鍵再放至鋼板上,以免損壞設備和造成安全事故,下放吊鉤,確認起重電磁鐵底面完全接觸到鋼板或鋼坯。將操作開關置于“吸料”處,吸料指示燈亮,此時應已吸住被吸物可以吊運。在吊運過程中應避免撞擊,避免經過人和設備的頂部,以防發生事故。吊運到目的地要松開被吸物,先應確認被吸物已下放至安全地點才能放料,不允許高空吸、放料。
5. 電磁盤不允許不熟悉操作人員操作。
6. 應急操作(此項僅限于停點保磁)。
6.1 當發生停電,或QF1開關脫扣,主保險熔斷三種情況,電池會自動投入。此時駕駛室外電笛響,駕駛室內蜂鳴器響,電池投入指標燈亮。
6.2 當發生停電時,因電池保磁有效時間為20-30分鐘,應在有效時間內將物料放料;物料下放時應確認底面無人,將操作盒上的主鉤下放按鈕按下,物料完全下放到地面時將開關置于“放料”位置。
6.3 當QF1脫扣及主保險熔斷時,吊車可運行,操作吊車使物料置于地面后,將操作開關置于“放料”位置,然后找電工維修故障,故障不排除,不允許繼續工作。
7、 使用完后,應將電磁盤置于干燥通風處,把電控柜電源開關關閉.
8、 安全規程。
8.1 嚴禁吊運時從重要設備及人員上方經過。
8.2 嚴禁空中碰撞。
8.3 嚴禁電磁盤空中旋轉時扭斷電纜,造成失電吊料事故。
8.4 嚴禁吊運時發生碰撞。
8.5 嚴禁將電磁盤懸長時間通電。
8.6 嚴禁將電磁盤存放在潮濕和雨水的環境中。
8.7 嚴禁使用常溫產品吊高溫物料.
8.8 嚴禁吊運超過電磁盤起重能力的物料。
8.9 在操作時,無關人員遠離5m,操作人員3米以外操作,方可進行起吊。
8.10 在插入或者拔出電纜連接器必須關閉行車總電源。